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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美院 2019中央美院录取分数线

2021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

中央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

一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1. 造型艺术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09名。
2. 中国画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4名。
3. 书法学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4名。
4. 实验艺术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1名。
5. 城市艺术设计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64名,并列364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9.742分。
6. 艺术品保护与修复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名,并列19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.110分。

 

二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7. 艺术设计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4名,并列194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3.865分。

 

三、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8. 建筑学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5.962分(重庆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0.967分)。
9. 美术学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.167分,并列95.167分者专业分数为90分。
10. 艺术史论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.647分。
11. 艺术学理论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.010分。
12. 艺术与设计管理(中法合作办学)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2.883分。

 

四、华侨港澳台
1.联招考生
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,文化课相对成绩文科录取至80.25分,理科录取至75.25分。
2.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
专业考试合格,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四门核心科目成绩不低于“2,2,2,2”。

 

2021年本科招生线上初试(考试)成绩及合格线

(一)大陆考生各专业合格线:
造型艺术:70分(满分100分)
中 国 画:70分(满分100分)
书 法 学:110分(满分200分)
实验艺术:102分(满分150分)
艺术设计:82分(满分100分)
城市艺术设计:75分(满分100分)
艺术品保护与修复:74分(满分100分)
建筑学:120分(满分200分)
美术学:75分(满分100分)
艺术史论:80分(满分100分)
艺术学理论:90分(满分150分)
艺术与设计管理:102分(满分150分)

 

(二)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专业合格线:
造型艺术:88分(满分100分)
艺术设计:86分(满分100分)
城市艺术设计:89分(满分100分)
艺术品保护与修复:88分(满分100分)
建筑学:85分 (满分100分)

(三)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专业合格线:
造型艺术:80分(满分100分)
实验艺术:87分(满分100分)
艺术设计:90分(满分100分)
城市艺术设计:88分(满分100分)
建筑学:85分 (满分100分)

 

中央美术学院2021年本科招生复试成绩及合格线

各复试专业合格线如下:

造型艺术:125分(满分200分)
中 国 画:153分(满分200分)
书 法 学:197分(满分300分)
实验艺术:127分(满分200分)
艺术设计:151分(满分200分)
城市艺术设计:140分(满分200分)
艺术品保护与修复:128分(满分200分)

 

2020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录取分数线

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

一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
1. 造型艺术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12名,并列112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.209分。

2. 中国画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8名。

3. 书法学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26名。

4. 实验艺术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40名。

5. 城市艺术设计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35名,并列335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78.810分。
6. 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。

二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
 

7. 艺术设计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3名,并列193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.308分。

三、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
 

8. 建筑学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3.747 分。
9. 美术学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.134 分。(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9.586分;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12.548 分)。
10. 艺术学理论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8.137 分。
11. 艺术与设计管理(中法合作办学)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4.108分。

四、港澳台联招考生:

 

合格考生根据全国联招文化课成绩排队,按平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,分数线另行通知。

 

中央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及专业初审合格线

 

一、专业考试合格线

 

1.艺术与设计管理(中法合作办学)专业考试合格线为72分;
2.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合格线为76分;
3.华侨港澳台联招考生合格线为70分;
4.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考生合格线:造型艺术、中国画专业85分;艺术设计、城市艺术设计专业90分。

 

二、专业初审合格线

 

1.实验艺术、书法学专业初审合格线为60分;
2.造型艺术、中国画、艺术设计、城市艺术设计专业初审以各省美术与设计类联考成绩划线,各省初审合格线如下:

 

 

2019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:

中央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录取分数线

中央美院录取分数线:

一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
1.中国画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名。

2.书法学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名,并列19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.775分。

3.造型艺术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74名。

4.实验艺术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名。

5.城市艺术设计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372名,并列372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.383分。

6.新疆协作计划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名。

二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80分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
7.艺术设计:专业名次录取至第194名,并列194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0分。

三、专业成绩合格,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的各专业录取标准如下:

8.建筑学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7.712分(其中重庆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.857分,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106.857分者,专业名次录取至90名)。

9.美术学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.182分。(山东省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.864分;北京市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6.44分)。

10.艺术学理论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4.059分。

四、港澳台联招考生

专业合格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最低107.75分。

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

2019年7月5日

2019年中央美术学院专业分数线:

2019年3月28日

一、各类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线:


(一)中央美院大陆考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

造型艺术:215分(满分300分);

中国画:195分(满分300分);

书法学:165分(满分300分);

实验艺术:209分(满分300分)

建筑学:138分(满分200分);

艺术设计:158分(满分200分);

城市艺术设计:144分(满分200分);

美术学:80分(满分100分);

艺术学理论:95分(满分120分)。


(二)港澳台各专业合格分数线
造型艺术:230分(满分300分);
中国画:210分(满分300分);
书法学:150分(满分300分);
实验艺术:231分(满分300分);
建筑学:160分(满分200分);
艺术设计:180分(满分200分);
城市艺术设计:153分(满分200分);
美术学:70分(满分100分)。


(三)香港文化课免试生各专业合格分数线
造型艺术:212分(满分300分);
实验艺术:227分(满分300分);
城市艺术设计:151分(满分200分);
艺术学理论:103分(满分120分)。


(四)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专业合格分数线
造型艺术: 222分(满分300分)。


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
2019年3月28日

 

 

 

2018年中央美术学院专业分数线:

2018年4月1日

中央美院大陆考生各专业合格线:

中央美院 造型艺术:总分211分 (满分300分)

中央美院 中国画:总分187分 (满分300分)

中央美院 艺术设计:总分156分 (满分200分)

中央美院 建筑学:总分130分 (满分200分)

中央美院 书法学:总分170分 (满分300分)

中央美院 实验艺术:总分186.7分(满分300分)

中央美院 美术学:总分74分(满分100分)

中央美院 艺术学理论:总分97分(满分120分)

中央美院城市艺术设计:总分136分(满分200分)

新疆民考民:造型艺术:总分215分(满分300分)

港澳台考生各专业合格线:

造型艺术:总分213分 (满分300分)

艺术设计:总分155分 (满分200分)

建筑学:总分165分 (满分200分)

美术学:总分75(满分100分)

实验艺术:总分233.6分(满分300分)

城市艺术设计:总分135分(满分200分)

艺术学理论:总分97分(满分120分)

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8年4月2日

 

 

2017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:

2017年7月5日公布

中央美术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标准(2017中央美院录取分数线)

一、中国画:

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34名,并列34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.808分。

二、书法学:

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22名,并列22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5.577分。

三、造型艺术:

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144名。

四、艺术设计:

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80分,名次录取至第185名,并列185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2.331分。

五、建筑类:

北京清美壹佰画室提示您建筑类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

文科:1.北京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5.676分;

2.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3.522分。

理科:1.北京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9.069分;

2.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2.268分。

六、美术学:

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

1.北京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6.577分;

2.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8.510分(其中山东省录取至100.189分)。

七、艺术学理论:

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

1.北京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.360分;

2.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100.745分。

八、实验艺术:

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43名。

九、城市艺术设计:

1.设计学类(城市艺术设计)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288名,并列288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91.165分;

2.造型艺术兼报设计学类(城市艺术设计)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253名;

3.设计学类(家居产品设计)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418名,并列418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至89.729分。

十、新疆协作计划:

造型艺术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1名。

十一、港、澳、台、华侨:

1.造型艺术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8名;

2.实验艺术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1名;

3.艺术设计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80分,名次录取至第9名;

4.城市艺术设计: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相对成绩≧75分,名次录取至第5名。

 

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

2017年7月5日

 

2016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:

2016年7月4日


一、中国画专业: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 分。单科:语文80 分,外语70 分; 2、专业名次录至53 名。并列53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49 分。

二、书法学专业: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 分。单科:语文80 分,外语70 分; 2、专业名次录至27 名。并列27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21 分。

三、造型艺术专业: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 分。单科:语文80 分,外语70 分; 2、专业名次录至191 名。并列191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62 分。

四、艺术设计专业: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 分。单科:语文80 分,外语70 分; 2、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74 名。并列174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38 分。 3、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56 名。并列256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53 分。

五、建筑类专业: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 文科: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6.226 分。 ②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.370 分。 理科: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.810 分。 ②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.828 分。

六、美术史论专业: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 1、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.544 分; 2、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0.119 分。

七、艺术学理论专业: 按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名录取。 1、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.945 分; 2、其他省市: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.921 分;

八、实验艺术专业: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 分。单科:语文80 分,外语70 分; 2、专业名次录至47 名。并列47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02 分。

九、城市艺术设计 (顺义校区):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 分。 2、专业名次录至564 名。并列564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08 分。

十、家居产品设计(燕郊校区):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380 分。 2、专业名次录至833 名。并列833 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 总分439 分。

十一、新疆协作计划(民考民、民考汉、双语班) 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 分。 2、艺术设计专业名次录至第2 名。

十二、港、澳、台、华侨: 1、造型艺术: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380 分,专业名次录至第9 名; 2、中国画: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380 分,专业名次录至第3 名; 3、艺术设计: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380 分,专业名次录至第11 名; 4、城市艺术设计: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380 分,专业名次录至第9 名; 5、建筑类:按文化课排名录取,文化课成绩录至 566 分 (原始分);

▲注: 1、按文化课成绩相对成绩排名录取时,相对成绩折算办法: 相对成绩 =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÷ 考生所在省市本科(非艺术类文/ 理)一批线 ×100

2、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,文化课成绩折算: ①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 分,语文、外语单科满分为150 分时不需要折算; ②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 分或语文、外语单科满分不是150 分时,文化 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。

例如: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 分,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 分。 折算后成绩为:350÷500 ×750 =525 分

十三、其它: 1、录取结果考生可于7 月15 日后登录http://zs.cafa.com.cn 查询。 2、我校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,包括《录取通知书》的邮寄。 3、有关2017 年本科招生信息,请在2016 年12 月登陆我校官网查询。
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cafa.edu.cn
咨询电话:010-64771056 / 64771552
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6 年7 月

 

 

北京清美壹佰画室提供信息-中央美院专业培训画室

2016年中央美院内地考生各专业总分合格线:
造型艺术:总分279分 (满分400分)
中国画:总分196分 (满分300分)
艺术设计:总分153分 (满分200分)
建筑学:总分130分 (满分200分)
书法学:总分165分 (满分300分)
实验艺术:总分196.92分(满分350分)
美术史论:总分69分(满分100分)
艺术学理论:总分77分(满分120分)
城市艺术设计:总分139分(满分200分)
新疆民考民:造型艺术:总分255分(满分400分)
中国画:总分150分(满分300分)
艺术设计:总分145分(满分200分)

2016年中央美院港澳台考生各专业合格线:
造型艺术:总分255分 (满分400分)
中国画:总分198分(满分300分)
艺术设计:总分150分 (满分200分)
建筑学:总分135分 (满分200分)
城市艺术设计:总分150分(满分200分)

 

2015年中央美术学院录取分数线-公布:

中央美院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(北京清美壹佰画室编辑整理)2015年7月9日

一、中国画专业: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专业名次录至36名。并列36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86分。

二、书法专业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专业名次录至15名。并列15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32分。

三、造型艺术专业: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专业名次录至157名。并列157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64分。

四、实验艺术专业: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专业名次录至51名。并列51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34分。

五、艺术设计专业: (清美壹佰画室提供-中央美院专业培训画室)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3名。并列163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601分。

3、理科专业名次录至303名。并列303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539分。

六、建筑学专业:

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。

文科:①北京录取9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.855分。

②其他省:录取31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1.821分。

理科:①北京录取5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.985分。

②其他省:录取35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.039分。

七、美术学专业:

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。

1、北京市录取15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.582分;

2、其他省录取65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.431分。

八、影像设计专业:按专业排名录取。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2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39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专业名次录至231名,并列231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4分

②实验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39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专业名次录至63名,并列63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

③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;专业名次录至364名。并列36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2分。

④建筑学专业(理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;专业名次录至18名。并列18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3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0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2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,单科:语

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44名,并列44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5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2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,单

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03名。并列303名,其文化分数录至420分。

③实验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,单科:语

文75 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2名,并列52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。

④建筑学专业(理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,单

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8名。并列18名,其文化分数录至482分。

九、信息设计专业:按专业排名录取。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。

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

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88名,并列388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9人。

①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2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410分。

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64名,并列36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6分。

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7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395分。单科:

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44名。并列44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9分。

十、空间设计专业:按专业排名录取。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1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39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专业名次录至125名,并列125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0名。并列5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8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。单科:

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96名。并列396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9分。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410分,

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0名,并列5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47分。

十一、产品设计专业:按专业排名录取。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。

①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7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51名,并列251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2分。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90名,并列9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75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2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5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44名。并列44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。

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10名。并列21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4分。

③建筑学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。单科:

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90名,并列9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1分。

十二、家居产品设计专业:按专业排名录取。

1、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8人。

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中国画、造型艺术总分385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艺术设计、建筑学总分40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①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1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6名,并列36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92分;

② 从设计专业(文科)录取6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03名,并列303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44分;

③ 从设计专业(理科)录取1人。专业名次录至19名,并列19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21分;

④ 从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。专业名次录至138名,并列138名,文化课分数

录至494分。

⑤ 从建筑学专业(理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,专业名次录至185名,并列185名,文化课分数录

至515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72人。

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中国画、造型艺术总分39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艺术设计、建筑学总分405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。专业名次录至27名,并列27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396分。

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11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44名,并列444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48分。

③从设计专业(文科)录取24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03名,并列303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32分。

④从设计专业(理科)录取6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64名,并列364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。

⑤从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22名。专业名次录至138名,并列138名,文化课分数

录至428分。

⑥从建筑学专业(理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,专业名次录至50名,并列50名,文化课分数录

至471分。

十三、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:

1、 油画:1名(汉语言)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2名。

2、中国画(工笔人物):2名(汉语言)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2名。

十四、新疆协作计划(民考民、民考汉、双语班)

1、中国画:1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39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;

2、造型艺术:1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39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;

3、艺术设计:8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39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3名;

十五、港、澳、台、华侨:

录取12人。其中:按专业排名录取9人;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3人。

1、造型艺术:1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40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6名;

2、艺术设计:6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42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7名;

3、实验艺术:1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40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名;

4、影像设计:1人,文化课划线:总分415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7名;

5、建筑学:2人,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,文化课成绩录至494分;

6、美术学:1人,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,文化课成绩录至473分。

▲注:

1、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,相对成绩折算办法:

相对成绩 =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 ÷考生所在省本科(非艺术类文/ 理)一批线 ×100

2、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,文化课成绩折算:

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,语文、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;

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,语文、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,文化课成绩

需折算后使用。

例如: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,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。

折算后成绩为:350÷500×750=525分

十六、其它:

1、 我院只发布此录取原则,最终录取名单将由各省招生部门公布。

2、 我院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,包括《录取通知书》的邮寄。

3、有关2016年本科招生信息,请在2015年12月登陆我院官网查询。

 

 

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 2015年7月

 

 

2014年中央美院本科招生录取基本情况

2014年7月4日-北京清美壹佰画室提供信息-中央美院画室

一、中国画专业:

1、文化课成绩前2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.425分;

2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3、专业名次录至39名。并列39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84分。

二、书法专业: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专业名次录至13名。并列13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68分。

三、造型艺术专业:

1、文化课成绩前7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8.436分;

2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3、专业名次录至166名。并列166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494分。

四、艺术设计专业:

1、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6.549分;

理科前2名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11.169分;

2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3、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43名。并列143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569分。

4、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66名。并列266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

总分516分。

五、建筑学专业:

1、按文化课排名录取。

文科:①北京录取4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.425分。

②其他省:录取21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.915分。

理科:①北京录取4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.236分。

②其他省:录取21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2.281分。

2、按专业课(文理科混合)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分。单科:

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 

  • 北京录取7人,专业名次录至63名。并列63名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

分数录至:总分576分。

  • 其他省:录取23人,专业名次录至32名,并列32名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

文化分数录至:总分476分。

六、美术学专业:

1、北京市录取8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4.336分;

2、山东省录取15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5.354分;

3、其他省录取57人,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8.932分。

七、影像设计专业: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39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专业名次录至502名,并列502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9分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,专业名次录至464名。并列46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4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81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67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,单科:语

文75 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89名,并列489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6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4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,单

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66名。并列266名,其文化分数录至485分。

八、信息设计专业: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0人。

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

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70名,并列37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33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7人。

①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9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410分。

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70名,并列37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42分。

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8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395分。单科:

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02名。并列502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71分。

九、产品设计专业: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8人。

①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60名,并列26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7分。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0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49名,并列149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7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49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26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95名。并列295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。

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43名。并列143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。

③建筑学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0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。单科:

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98名,并列98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8分。

十、空间设计专业: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9人。

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9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

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49名。并列149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0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7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2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。单科:

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00名。并列500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4分。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5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410分,

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98名,并列98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1分。

十一、家居产品设计专业:

  • 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26人。

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中国画、造型艺术总分385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艺术设计、建筑学总分40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  •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1人。专业名次录至60名,并列60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;
  •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62名,并列462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43分;
  • 从设计专业(文科)录取6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30名,并列430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79分;
  • 从设计专业(理科)录取2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70名,并列370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;

 

  • 从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3名。专业名次录至98名,并列98名,文化课分数

录至474分。

  • 从建筑学专业(理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2名,专业名次录至204名,并列204名,文化课分数录

至511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5人。

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中国画、造型艺术总分39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艺术设计、建筑学总分405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  • 从中国画专业录取3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4名,并列44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61分。
  • 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9人。专业名次录至295名,并列295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52分。
  • 从设计专业(文科)录取24人。专业名次录至271名,并列271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32分。
  • 从设计专业(理科)录取6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70名,并列370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51分。

⑥从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。专业名次录至149名,并列149名,文化课分数

录至497分。

⑦从建筑学专业(理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6名,专业名次录至63名,并列63名,文化课分数录

至549分。

十二、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:

  • 壁画:2名(汉语言1名,民考汉1名)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00分,单科:语文80分,

外语70分;按专业排名录取,专业排名录至第3名。

2、美术学:2名(汉语言)。文化课相对成绩最低录至79.845分。

 

十三、港、澳、台、华侨:

1、造型艺术:5名,文化课划线:总分40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16名;

2、艺术设计:8名,文化课划线:总分42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23名;

3、建筑学:1名,文化课划线:总分42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5名;

4、空间设计:1名,文化课划线:总分420分,专业排名录至第5名。

 

▲注:

1、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,相对成绩折算办法:

  相对成绩 =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÷考生所在省本科(非艺术类文/ 理)一批线 ×100

2、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,文化课成绩折算:

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,语文、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;

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,语文、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,文化课成绩

需折算后使用。

例如: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,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。

折算后成绩为:350÷500 ×750=525分

十四、其它:

1、我院录取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,包括《录取通知书》的邮寄。

2、有关2015年本科招生信息,请在201411月底登陆我院址查询。


 2013年中央美院录取分数线

一、中国画专业:

1、文化课成绩前2名,文化课最低为616分;

2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3、专业名次录至34名。并列34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总分437分。

二、书法专业:

1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2、专业名次录至22名。并列22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总分424分。

  三、造型艺术专业:

1、文化课成绩前7名,文化课最低为565分;

2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0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3、专业名次录至178名。并列178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总分417分。

  四、艺术设计专业:

1、文化课成绩文科前5名,文化课最低为583分;理科前2名,文化课最低为557分;

2、按专业排名录取,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3、文科专业名次录至160名。并列160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总分481分。

4、理科专业名次录至285名。并列285名者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分数录至:总分555分。

 五、建筑学专业:

1、按文化课排名录取。

   文科:①北京录取4人,文化总分最低561分。

②山东录取4人。文化总分最低543分。文化并列543分,专业录至117名。

③其他省:录取17人,文化总分最低566分。

    理科:①北京录取2人,文化总分最低545分。

②山东录取4人,文化总分最低523分。

③其他省:录取19人,文化总分最低521分。

2、按专业课(文理科混合)排名录取。文化课分数线为:总分:420分。单科:语文80分,外语70分;

①北京录取7人,专业名次录至44名。并列44名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分数录至:总分434分。

②山东录取4人,专业名次录至22名。并列22名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分数录至:总分529分。

③其他省:录取19人,专业名次录至41名,并列41名,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文化分数录至:总分462分。

 六、美术学专业:▲按照我院《招生简章》规定的录取原则,每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15人。

1、北京市录取14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513分。

2、其他省录取66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547分。

   其中:①山东15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563分;

②广东15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568分;

  七、影像设计专业:中央美院画室提供信息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4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按专业排名录取1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39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32名,并列132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3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,专业名次录至196名。并列196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5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66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5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64名,并列46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2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1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345名。并列345名,其文化分数录至535分。

  八、信息设计专业:中央美院画室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4人。

   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4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65名,并列465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15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35人。

①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30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41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81名,并列581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5分。

②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5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39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668名。并列668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7分。

  九、产品设计专业:(央美画室)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3人。

①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85名,并列285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3分。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5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239名,并列239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65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57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30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464名。并列464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26分。

②艺术设计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2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96名。并列196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53分。

③建筑学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排名录取15人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410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65名,并列165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98分。

  十、空间设计专业: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。

   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6名,文化课最低分数:总分40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117名。并列117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31分。

2、从兼报志愿考生中录取29人。

①造型艺术专业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19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5分。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576名。并列576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512分。

②建筑学专业(文科)兼报考生中按专业课排名录取录取10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:总分41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专业名次录至77名,并列77名,其文化课分数录至488分。

    十一、家居产品设计专业:

1、从第一志愿考生中录取16人。

  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艺术设计、建筑学,总分40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①设计专业(文科)录取6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80名,并列480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30分。

②设计专业(理科)录取1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59名,并列359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90分。

③建筑学专业(文科)录取7人。专业名次录至239名,并列239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。

④建筑学专业(理科)录取2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97名,并列397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55分。

2、从兼报考志愿生中录取79人。

   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中国画、造型艺术总分390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艺术设计、建筑学总分405分,单科:语文75分,外语65分;

①从中国画专业录取9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7名,并列47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00分。

②从造型艺术专业录取22人。专业名次录至576名,并列576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11分。

③从设计专业(文科)录取17人。专业名次录至330名,并列330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69分。

④从设计专业(理科)录取6人。专业名次录至421名,并列421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509分。

⑥从建筑学专业(文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17名。专业名次录至165名,并列165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72分。

⑦从建筑学专业(理科)按专业排名录取8名,专业名次录至77名,并列77名,文化课分数录至405分。

 十二、新疆文化人才定向培养计划:

1、版画:按专业课排名录取2人,专业名次录至第3名。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78分。

2、美术学:按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2人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:总分398分。

  十三、港、澳、台、华侨:

   专业成绩合格,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:总分380分。

 十四、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(民考民):

   专业成绩合格,文化课成绩最低分数线:总分403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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